2023年宿州市埇桥区民兵军事训练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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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加强民兵军事训练基地规划使用管理的通知》(军动〔2022〕577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规定和要求,为充实管理服务力量,现将2023年宿州市埇桥区民兵军事训练基地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宿州市埇桥区民兵军事训练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于2023年7月7日起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服役时间满8年以上,且在部队建制连队担任指挥班长2年以上的退役军人,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中共党员;
(四)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