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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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蚌埠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市委编办核准、市人社局备案,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10名。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二)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