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公告
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承担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工作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在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1.土地综合整治岗,1人;
2.耕地监测岗,1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6.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的在职人员或2023年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1.土地综合整治岗
(1)专业要求:0705地理学、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2)工作经历要求:具有5年以上土地管理、土地整治、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经历。
2.耕地监测岗
(1)专业要求:0705地理学、090301土壤学、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2)工作经历要求:具有5年以上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工作经历。
(说明:专业名称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以与中心电话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